龙溪股份:关于拟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
更新时间:2016-04-25 23:59 浏览:64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

证券代码:600592 证券简称:龙溪股份 编号:临 2016-021

福建龙溪轴承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拟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对公告的虚假记

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

重要内容提示

福建龙溪轴承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拟于 2017 年 6 月

30 日前择机出售不超过 1,500 万股兴业证券股份;

上述拟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,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

议批准后生效。

一、交易概述

1、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,应到董事 7

人,实到董事 7 人。经表决,以 7 票赞成,0 票弃权,0 票反对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出

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,通过上海证券证

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,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不超过

1,500 万股公司持有的兴业证券股份;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项交易相关的协议、合

同或其他文件资料。

2、本次拟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。

3、本次公司拟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,也不会构成《上

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。

二、交易标的基本情况

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,证券简称“兴

业证券”,股票代码“601377”,上市初始总股本 26 亿股;之后,兴业证券实施 10 股

转增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扩股方案后,其总股本增加到

669,667.17 万股。

兴业证券上市时,公司(不包括子公司)持有30,128,269股兴业证券股份,持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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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本3,510万元。2013年9月以来,公司根据董事会授权,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

累计出售1199.46万股兴业证券股份,其中456.21万股为2014年9月19日兴业证券实施每

10股转增10股方案前所出售;2016年1月,公司全额参与兴业证券配股,目前持有兴业

证券无限售流通股份56,809,789股,账面持股成本约132,82.61万元,持股数占兴业证

券总股本的0.85%。该金融资产不存在抵押、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,也不存在涉及

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、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、冻结等情形。

三、处置方案

1、交易时间:2017年6月30日前;

2、交易数量:不超过1,500万股兴业证券股份;

3、交易方式: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;

4、交易价格: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。

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项交易相关的协议、合同或其他文件资料。

期间,如遇兴业证券实施转增股本、红利送股事项,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将按照

除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;如遇兴业证券实施配股方案且公司参与配股,则上述处置方案

的出售数量应累加公司所获配的股份数量。

四、处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

公司根据证券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,有利于提高资产流

动性及其使用效率,改善企业流动资金,争取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。鉴于公司持有的兴

业证券股份账面成本较低,出售兴业证券股份能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,增厚企

业经营业绩;但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,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,目前尚无法确

切估计处置该部分股份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。公司将根据股份出售的进展情况,及时

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五、独立董事意见

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拟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事项予以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判

断后,一致认为:

1、本项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,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,且能够在一定程

度上增厚企业经营利润;

2、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授权内容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

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,择机出售兴业证券股份,交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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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公允,交易形式合法、合规、合理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
3、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福建龙溪轴承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董 事 会

二○一六年四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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